沙溪古镇
时间:2023-07-10 作者:云南康辉 沙溪镇位于剑川县东南部,距县城32千米,地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三大旅游区之间,东南与洱源县交界,西北与剑川县弥沙、羊岑、甸南相邻。
摘要:
沙溪镇位于剑川县东南部,距县城32千米,地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三大旅游区之间,东南与洱源县交界,西北与剑川县弥沙、羊岑、甸南相邻。
沙溪镇位于剑川县东南部,距县城32千米,地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三大旅游区之间,东南与洱源县交界,西北与剑川县弥沙、羊岑、甸南相邻。[1]沙溪镇版图总面积287平方千米,辖14个行政村[2],有常住人口23743人(2017)[1]。沙溪镇先后获得云南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国家历史文化名镇[4]、云南旅游名镇[5]、108个中国村庄名片[6]、中国乡村文化遗产地标村庄名录[6]等荣誉称号。2010年,该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40万元[7]。2016年12月7日,沙溪镇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属统帅楚雄州西部至大理州境内各少数民族羁縻州的剑南道姚州都督府。明代以前,沙溪曾被称为“杀退”、“杀腿”。明代后期,使用“沙溪”之称,《徐霞客游记》中称:“剑川湖之流,合驼强江出峡贯于川中,所谓沙溪也。其坞东西阔五六里,南北不下五十里,所出米谷甚盛,剑川州皆来取足焉。”此处的“剑川湖,在剑川州东,周数十里,流入赵州境”。“驼强”即“桃羌”,属口音之误。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说:“桃羌河,在州(剑川州)南三十里。”沙溪在清代时称“沙溪图”。民国十年(1921年),沙溪图改为剑川第四区。民国十年(1930年),为寺登镇。1949年,剑川县解放,改称剑川县第四区。1958年,剑川县第四区撤销,改为沙溪公社。1962年,沙溪公社改称沙溪区。1970年,撤区建人民公社,沙溪区称沙溪公社。
1984年,区级政权进行体制改革,撤销沙溪公社,建立沙溪区。1988年起,设沙溪乡。
建制沿革
唐前期南诏兴起之初,沙溪便是洱海流域北部的一个“诏”(矣罗实诏),属统帅楚雄州西部至大理州境内各少数民族羁縻州的剑南道姚州都督府。明代以前,沙溪曾被称为“杀退”、“杀腿”。明代后期,使用“沙溪”之称,《徐霞客游记》中称:“剑川湖之流,合驼强江出峡贯于川中,所谓沙溪也。其坞东西阔五六里,南北不下五十里,所出米谷甚盛,剑川州皆来取足焉。”此处的“剑川湖,在剑川州东,周数十里,流入赵州境”。“驼强”即“桃羌”,属口音之误。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说:“桃羌河,在州(剑川州)南三十里。”沙溪在清代时称“沙溪图”。民国十年(1921年),沙溪图改为剑川第四区。民国十年(1930年),为寺登镇。1949年,剑川县解放,改称剑川县第四区。1958年,剑川县第四区撤销,改为沙溪公社。1962年,沙溪公社改称沙溪区。1970年,撤区建人民公社,沙溪区称沙溪公社。
1984年,区级政权进行体制改革,撤销沙溪公社,建立沙溪区。1988年起,设沙溪乡。
2001年,沙溪撤区设镇。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沙溪镇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西南部,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区老君山片区东南端,位于大理风景名胜区与香格里拉、丽江之间;地处北纬36°11′—26°19′,东经99°45′—99°58′之间;东接洱源县牛街乡,南接洱源县乔后镇,西接剑川县弥沙乡,北接剑川县甸南镇;沙溪坝四面环山,澜沧江水系黑潓江由北至南纵贯全坝,版图总面积287平方千米。地形地貌
沙溪镇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2100米,坝子南端米子坪村海拔1973米,为境内最低海拔点,最东端三棵桩村海拔3150米,为最高海拔点。东西横距28千米,南北纵距35千米。土壤分布为暗棕壤、棕壤、红棕壤、黄棕壤。
气候条件
沙溪镇气候属北温带温凉层,年均气温12.3℃,年日照时数2400小时,年降水量790毫米,坝子中部为全县最少降水处,降水671毫米,无霜期215天左右。交通
剑川——乔后公路和平(坡)甸(南)公路横穿沙溪镇境内,境内全长35千米。截止2011年,沙溪镇村委会通公路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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